社科联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题学习

发布日期: 2016-10-25     

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,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,柳州市社科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《柳州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中进一步严明纪律的规定》柳纪发[2016]15号文件,内容包括:
    一、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、审批、实施、验收扶贫项目;

    二、严禁弄虚作假,伪造材料、虚构项目,套取扶贫资金、物资;

三、严禁在扶贫资金、项目申报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、官商勾结、优亲厚友,使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获得不当利益; 

四、严禁利用职权,将应由个人支付费用转嫁给扶贫工作对象;

五、严禁收受扶贫工作对象赠送的礼品、礼金、电子红包、购物卡;

六、严禁在扶贫工作中,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、旅游、高消费娱乐活动;

七、严禁截留、挪用、拖欠、抵扣、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和物资;

八、严禁故意刁难扶贫工作对象,索要好处费或违规收取费用;

九、严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,影响脱贫攻坚任务进度;

十、严禁各级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扶贫项目。  

全体党员干部表示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严明纪律的规定之后,会切实引以为戒,狠刹歪风邪气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扶贫环境。社科联纪检组同时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责,将监督贯穿扶贫工作全过程,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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